1 、理论知识判定
( 1 )普工:考试出题、制卷、阅卷、登分作业,由各设区市建造行政部分担任,考场设置与考试施行由各市、县建造行政部分一致安排。
( 2 )初级技术:制卷、阅卷与登分作业由各设区市建造行政部分施行,考场设置与判定施行由各市、县建造行政部分按《作业技术判定规则》一致安排。
( 3 )中级技术:制卷、阅卷、登分、考场设置与判定施行由各设区市建造行政部分按《作业技术判定规则》一致安排。
( 4 )高档技术:高档技术和省直单位的普工、初、中级技术的制卷、阅卷、登分、考场设置与判定施行均由省建造行政部分按《作业技术判定规则》一致安排。
2 、 操作技术判定
( 1 )初级技术的操作技术判定由各市、县建造作业技术判定站(点)担任安排和施行。
( 2 )中级技术的操作技术判定由各设区市建造作业技术判定站(点)担任安排与施行。
( 3 )高档技术及省直单位初、中级的操作技术判定由省建造作业技术判定站一致施行与办理。
操作技术判定查核时,准则上结合在建工程项意图操作现场进行,也可单独设置判定场所安排施行。
第十五条 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查核,当地劳作保证行政部分须派质量督导员在现场进行质量督导,保证判定质量。
第十六条 训练与判定目标及应具备的条件
职业名称: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
颁发部门:建信网(中国建设人才服务信息网)